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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2023年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5:32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24号)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人才类别

引进人数

具     体   条    件

 

考核方式

年龄

最低学历(或学位)

最低
职称

专业要求

其他

学科领军人才

2

55周岁及以下

博士

正高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学类/中药学/肿瘤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且近5年立项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且担任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或省级相应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职务;
(3)近5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4)省名中医(药)师、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省级中医药领军人才;
(5)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6)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
(7)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人选。

 

 

 

 

 

直接考核

专业骨干人才

1

45周岁及以下

硕士

正高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学类/中药学/肿瘤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立项并主持省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师协会、医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康复医学会、药学会、护理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或地市级相应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职务;或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平台负责人;
(3)近5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
(4)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或市级及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
(5)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人选;
(6)符合学科领军人才岗位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者职称可放宽至副高。具有博士学位且为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直接考核

 

 

 

 

紧缺急需人才

4

45周岁及以下

硕士

副高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学类/中药学/肿瘤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立项并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省青年神农学者、地市级名中医(年龄放宽至50周岁);
(3)担任市州级医学重点专(学)科、平台主要负责人;
(4)省级人才项目第三层次人选;
(5)符合学科领军人才或专业骨干人才岗位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医学博士不作职称要求。

 

 

 

 

 

 

 

 

直接考核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现就职于省部级医疗机构或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知名科研院所、医学院校。申报医院学科领军人才或专业骨干人才的专家所从事的学科为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或为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医院紧缺急需人才的专家所从事的学科为市州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或为市州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项目。

(二)引进标准

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果丰硕,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在全省领先,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专业骨干人才。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学术造诣,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能支撑本学(专)科内涵发展,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2.在专业领域成果突出,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学(专)科重点平台负责人,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人选。

第三类:紧缺急需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市卫健系统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能弥补医疗技术空白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医学博士;

2.医疗技术精湛,在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方面具有突出专长或明显优势,得到社会和同行认可的实用型人才;

3.省级人才项目第三层次人选。

相当于上述三类人才层次的参照执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上报市卫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核工作。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

2.报名资料:

(1)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单位聘文(或任职文);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选择“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申报入口”-“民生事业人才”-“长沙市市属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点击“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点击“业务办理”进行申报。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相关待遇

(一)奖励补贴

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专业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

薪酬分配

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学科领军人才年薪不低于100万、专业骨干人才年薪不低于60万、紧缺急需人才年薪不低于40万,具体面议。

)科研经费及其他

科研启动经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暂无住房者由医院安排公寓房或租房过渡。协助解决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事宜。

 

五、聘期管理

(一)管理模式。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5年。

(二)经费发放。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相关奖励待遇,当年奖励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相关奖励。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0731-85259023

(二)联系邮箱:csszyyyrsk[at]163[dot]com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8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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