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2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02210110066
项目名称:南院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393000元
最高限价:139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装修工程 |
中医特色诊疗区(湘一正骨)改造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1393000 |
1393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备注: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2年8月-2022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21 14:3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获取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11-21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1-21 14:30
2、开启地点: 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1-08起至2022-11-11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
联系人:廖群飞、李娜 |
电 话:0731-85259019 |
地 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徐煦、熊晓琦、李泽东 |
电 话:0731-85500316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