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0623-2175N2613024)
一、采购条件
本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废水处理改造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概况: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南院废水处理改造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院废水处理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院废水处理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备注:本项目要求近三个月特指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506 室报名领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2 楼指定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2 楼指定开标室
七、其他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的委托,对南院废水处理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地 址:长沙县星沙大道 22 号
联 系 人:廖群飞
电 话 :0731-852590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 号招标大厦联 系 人: 彭笛 谭娜
电 话: 0731-84530333
电子邮件: 1471341323[at]qq[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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